警察踢打校园欺凌者:当事人不愿返校,派出所拒收锦旗
▲ 红庄小学大门。(受访者供图/图)
马某某父亲称,孩子现在身体状况不错,但不愿回学校上学。他在电话里说,“孩子现在心灵受到了创伤,他现在害怕学校,害怕老师,害怕班主任”,学校这边正采取措施消除网上对孩子的负面影响。
11月26日晚,南方周末记者以网民身份联系上张易派出所。接线人员表示,直到当天,陆陆续续有不少锦旗送达,但按规定他们没有接收。
文|南方周末记者 陈怡帆
南方周末实习生 蔡嘉丽 孙淼 顾靓楠
责任编辑|钱炜
2024年11月23日,一段警察打孩子的视频在网上流传。
视频里,两名身穿警服的男子与一名身着蓝白校服的男孩在路上相遇。一名警务人员上前掌掴男孩,又朝屁股踢了一脚,随后将其推倒在地。
11月24日,固原市公安局原州分局发布通报称,打人男子是张易派出所副所长王某,被打男孩是红庄小学六年级学生马某某。
根据通报描述,11月22日下午张易派出所接到报警,称其孩子在学校被同校学生殴打,王某和值班人员到达现场后了解到,该校两名三年级学生被本校六年级学生马某某多次殴打。在民警登记信息核实情况期间,马某某自行离开现场,于是王某带领辅警戴某找回马某某,监控视频里所记录的便是他们找到马某某时发生的事情。
通报发出前,网友义愤填膺,指责警方执法不当。马某某被曝出欺凌他人后,舆论反转,有观点称警方所为是惩治校园霸凌,不乏有人向涉案派出所邮寄锦旗,表达支持。
对于校园欺凌的预防与惩戒,现行法律政策有一套体系化的规定。必须明确的是,“不论孩子犯了什么错误,警察都不能动手打人,这是法治社会的基本原则。这一点在任何国家、任何民族的法治理念中都不容置疑。”华东师范大学法学院教授、未成年人学校保护研究中心副主任任海涛说。
偶发还是长期?
2024年11月26日,南方周末记者联系上与马某某同村隔壁组的村民张鹏。张鹏家住张易镇驼巷村二组,与马某某家隔了两公里左右。张鹏表示,自己孩子也在红庄小学就读,在接送小孩时,在学校门口偶尔碰见过马某某和父母,“(孩子)看起来正常,走路规规矩矩的。”
张鹏的孩子和被马某某欺负的两个三年级孩子同班。他在给孩子报名的时候注意到,那两个孩子都是附近西吉县偏城乡卜家庄村的。其中一个孩子姓韩,爷爷在红庄街道好得超市旁边卖纸火,张鹏接孩子时偶尔路过会瞧见。
马锐一家居住在离红庄小学7公里左右的马场村,家中两个处于义务教育阶段的孩子均就读于红庄小学,平时自己负责接送。他告诉南方周末记者,自家三年级孩子被六年级的学生打过,前几天五年级的女儿放学时被同班两三个同学在校门口推搡过。
张鹏则说,学校课外活动时,孩子们偶有推搡、争抢都很正常。“只要别彼此打得头破血流,斗嘴、打架都是小事。互相一个把另一个踢一脚,那算欺凌吗?”
警方通报中称,该校两名三年级学生反映被马某某“多次殴打”。而据11月24日《潇湘晨报》报道,当地教育局工作人员表示,通报中的打架情况是当天发生的,是偶发情况,不存在长期的校园欺凌。
11月28日下午1时左右,南方周末记者联系上马某某父亲,对方称孩子现在身体状况不错,但不愿回学校上学。他在电话里说,“孩子现在心灵受到了创伤,他现在害怕学校,害怕老师,害怕班主任”,学校这边正采取措施消除网上对孩子的负面影响。马某某父亲表示,他和妻子虽是二婚,但孩子为两人亲生,自己有时会外出打工,但老婆会留在家照顾孩子。在南方周末记者想进一步了解事件经过时,对方表示家中来了一些人不便多说便挂断了电话。
11月27日下午,南方周末记者联系原州区教育局了解情况,工作人员称教育局现正在配合上级继续开展调查工作,具体他们还未接到相关通知,后续官方调查后会有相关通知发布。当天,南方周末记者多次拨打固原市公安局、原州区公安分局电话,暂无人接听。
红庄小学位于宁夏回族自治区固原市原州区张易镇红庄村,学校占地面积18986平方米,校舍建筑面积3931平方米。2020年3月,红庄小学所属的原州区正式退出贫困县序列。
根据公开信息,近两年来,红庄小学曾几次收到社会人士的爱心资助。《固原日报》则在2022年的一篇报道里称,为了让距离学校较远的学生上学方便,张易镇将红庄小学和周边几所小规模学校整合,实行寄宿制。
据家长与校园周边商户介绍,红庄小学目前共有学生一百多人,每个年级设置一个班级,每个班级约有20名孩子。由于教师资源相对匮乏,任课老师会把一个班的孩子从一年级教到六年级。
张鹏还说道,除红庄村的孩子外,红庄小学还接收陈沟村、大店村、马场村、宋洼村、驼巷村、盐泥村这些周围村落的适龄儿童,“每个村都有几个家庭条件不好的、进不去市区小学的,就在这个学校。”马锐则解释,红庄小学为居住地较远的学生们提供校舍,在小学上学的孩子自愿选择寄宿,寄宿学生周六日放假回家。一般高年级孩子更多选择住宿,而低年级孩子无法独立照顾自己,更多由家长接送。
校园欺凌如何防治
校园欺凌在我国中小学中并非罕见。2020年,山东师范大学校园欺凌研究中心展开的调查显示,北京、天津、江苏、浙江、山东、黑龙江、贵州、甘肃8个省(市)14598名中小学生中,23.0%的中小学生会卷入欺凌事件,受欺凌者占19.9%,欺凌者0.8%,同时是欺凌者和受欺凌者的占2.3%。
从对策上讲,我国相关法律政策已规定有一套流程化的防治校园欺凌机制。
2020年新修订的未成年人保护法与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明确规定,教育行政部门及学校应当建立学生欺凌防控工作制度,为专门的学生欺凌防控制度提供了明确的法律依据与要求。
同年,教育部颁布的《未成年人学校保护规定》也以专章形式规定了学生欺凌防控制度。依照这一制度的要求,学校接到关于学生欺凌报告的,应当立即开展调查,认为可能构成欺凌的,要及时提交学生欺凌治理组织认定和处置,并通知相关学生的家长参与欺凌行为的认定和处理。
任海涛从2016年开始研究校园欺凌防治。他介绍,上海市的各中小学校已经落实了这一制度,设立起由校长负责,专家代表、社区代表、法律代表等参与的学生欺凌治理委员会,“有的地区还没有完全建立起(委员会),困难在于教育局的领导不够重视。”
而具体到学校对欺凌学生的处理上,《未成年人学校保护规定》对学校的要求分为教育惩戒和向有关部门报告两种。
对于认定构成欺凌的,没有达到违法犯罪程度的由学校作出教育惩戒或者纪律处分,并对其家长提出加强管教的要求。而对违反治安管理或者涉嫌犯罪等严重欺凌行为,学校不得隐瞒,应当及时向公安机关、教育行政部门报告,并配合相关部门依法处理。
任海涛向南方周末记者分析,校园欺凌是强制报告中一个典型的表现形态。最高检等部门于2020年5月颁布的《关于建立侵害未成年人案件强制报告制度的意见(试行)》中,就规定了“未成年人身体存在多处损伤、严重营养不良、意识不清,存在或疑似存在受到家庭暴力、欺凌、虐待、殴打或者被人麻醉等情形”属于报告范围。
校园欺凌发生后,若相关人员应该报告而没有报告,轻则承担行政责任,重则承担刑事责任。但现实情况是,校园欺凌发生后一些校长不愿意上报,希望能在学校内部处理。任海涛分析,部分地区规定,一旦发生校园欺凌事件,学校就不能评优评先,校长会对上报有所顾虑。
对于校园欺凌,任海涛建议,教育行政部门需要明确划分学校应承担的责任范围。例如,若学校缺乏完善的制度流程、指定的负责人员和相关课程,那么就应当承担相应责任;但如果学校已经具备这些制度、人员和课程,即便发生了欺凌事件,学校领导也不应承担责任,“否则很多学校不愿向教育局上报问题选择内部消化,一旦内部消化不了,后果一发不可收拾。”
警察打人违法
据固原市公安局原州区分局通报,事发后,经医院检查,马某某身体腰部、后腰体表有轻微软组织挫伤。随后,固原市公安党委向马某某家属赔礼道歉,并给予张易派出所副所长王某撤销行政职务处分。
通报一出,引发舆论震荡。
该事件中警察为什么打人?支持派出所副所长得一方认为,在未成年校园欺凌者不能被法律制裁的情况下,民警殴打校园欺凌者是在除暴安良、伸张正义。
有网民晒出了为涉事民警邮寄锦旗的截图。11月26日晚,南方周末记者以网民身份联系上张易派出所。接线人员表示,当天陆陆续续有不少锦旗送达,但按规定他们没有接收。
对于这类要求“严惩”欺凌者的情绪,学界并非没有关注。
上海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研究员姚建龙于2024年在《探索与争鸣》上撰文指出,面对尚未构成犯罪的学生欺凌事件,公众普遍认为对欺凌学生的处理过于宽纵,期待法律长出防治学生欺凌的“牙齿”。
不过,公众的主观认识与校园欺凌的客观现象并不对称。
华中师范大学教育治理现代化课题组2019—2020年进行的专项调查数据也显示,我国学生欺凌的发生率为32.4%,且近年来校园欺凌发生率总体呈降低趋势。学生欺凌相关刑事案件数量也逐渐走低,按照最高检历年《未成年人检察白皮书》披露,我国校园欺凌与暴力案件中提起公诉的案例2017—2019年分别为5926例、4590例、2914例,2020—2022年提起公诉人数分别为1341人、1062人、684人。
姚建龙在文中表示,对校园欺凌“零容忍”普遍性的理解偏差逐渐形成了“严罚”的认识,“零容忍”的也不是欺凌行为,而是欺凌者。这样的认识误区可能会借助相关热点事件的“东风”以寻求治安管理法规甚至刑法背书,对此需要保持高度警惕。
任海涛告诉南方周末记者:“警察打人无论如何都是不对的。即使面对犯罪嫌疑人,警察也必须依法侦查,绝不能打人。警察打小孩,毫无疑问是违法的,这与孩子是否欺凌他人无关。”
(应受访者要求,张鹏、马锐为化名)